2024年10月28日
第04版:民生

生意不佳款难还 法官劝解化纠纷

本报讯 (张哲 张新烨)10月15日,灵寿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耐心调解下,被告祁某当场给付货款,原告撤诉,纠纷顺利解决。

原告郑某经营钢材生意,被告祁某于2023年6月在原告处购买方管,货款共计27920元。被告给付23000元后,剩余4920元一直未付。原告郑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将祁某起诉至灵寿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杨志刚经过梳理案情,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明确,且原告手中有被告签字确认的收款收据及聊天记录为证。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杨志刚迅速与原、被告联系,希望能进行庭前调解,但被告多个手机号均已停用,家中无人。后来,杨志刚与同事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被告祁某。

次日上午,被告祁某来到灵寿法院,情绪激动,称自己从原告处购买材料多年,从未拖欠过货款,如今生意不善赔了不少钱,自己现在在外地打工,争取早日偿还欠款,而原告郑某一点也不理解自己,为了4000多元剩余货款就将自己起诉至法院,实在让人生气,遂拒绝调解。

“你有难处可以理解,但原告已经完成供货,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货款是你的法定义务。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你首先得拿出积极的态度,不管咋难,咱欠下的这个钱一定得想法儿还上……”在杨志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下,被告逐渐平复了情绪、缓和了态度,并多方凑钱,当天就把剩余货款4920元给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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