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
第03版:理论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泊头市经纶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泊头市经纶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基准日2024年10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4,857.59万元,本金4,160.00万元,利息697.59万元。债务人位于泊头市,该债权由泊头市经纶纺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抵押物为泊头市经纶纺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泊头市工业区南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和工业房产。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公司对外网站地址:www.hebamc.com。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68001138

电子邮件:liwenchao@hebamc.com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4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yuanhongwei@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债权基本信息表

资产

名称

资产种类所在地币种标的金额(万元)抵质押资产情况本息合计本金余额利息余额1泊头市经纶纺织有限公司债权泊头市人民币4,857.59 4,160.00 697.59借款人名下位于泊头市工业区南区土地,用途:工矿仓储,面积74644.7㎡;泊头市经纶纺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泊头市工业区南房产,用途:工业,面积:36117.61m2。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10-29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8585.html 1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泊头市经纶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