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
第01版:一版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 曹永学

据媒体报道,发生于2023年6月的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抛砖男子周某,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被执行死刑。该案再次将人们的视线聚焦于城市高空抛物坠物——这一关系人们“头顶上的安全”问题。

高空抛物危害尤大,为此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了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了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依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坠物不仅威胁公共安全,更涉及复杂的法律责任问题,特别是无辜者遭到高空抛物伤害后无法确定侵权人的情况,更成为社会关注的痛点。日前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对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作出明确规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将来确定的具体侵权人追偿。

最高法这一司法解释的施行,厘清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顺位、追偿问题,明确了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这进一步突显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责任,推动其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高空抛物坠物具有突发性偶发性特点,实施高空抛物的人也可能是出于泄愤报复社会,因此,相比警示提醒、宣传教育,技防手段更有威慑力,也更有效果。采用新的技术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肯定要讲究投入效益比,这既需要外部的支持,也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督。借助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施行,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把预防高空抛物坠物纳入社区治理范畴,促使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履行职责。街道办应联系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更新社区监控系统,比如安装高空抛物智能预警监测系统等,通过对建筑物外立面监控全覆盖,强化对高空抛物的监管,起到震慑作用。社区居委会要支持、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进行教育引导,在群众中树立互助友爱的社区氛围,树立文明新风,营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新司法解释的施行是一个有利时机,希望推动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优化措施,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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