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琦 王娜
“冀蒙交界处有条小河,有人占用河道进行养殖,可能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受污染,现将线索向你院移送。”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基于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向张家口市尚义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接到线索后,尚义县检察院和兴和县检察院开展了跨区域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座谈会,针对线索所涉违法事实和线索移送程序进行细致探讨。会后尚义县检察院干警立即对线索进行实地踏查,发现养殖户在河道内修建养殖大棚进行牛羊养殖,不仅阻碍行洪,而且牛羊产生的粪便污染河道生态环境。5月16日,尚义县检察院立案并向尚义县南壕堑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拆除违规建筑,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办案过程中,尚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优势,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固定证据,调用尚义县水务局卫星地图确定河道性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走访尚义县南壕堑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核实养殖户占用河道行为是否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审批,为了确定养殖大棚占用河道面积前后实地测量3次,并制作面积测量图纸。整改过程中,面对养殖户抵触情绪,检察院干警配合南壕堑镇工作人员进行释法说理的同时,配合村委会干部多次与其进行交谈,最终养殖户同意搬迁。
9月份,尚义县南壕堑镇人民政府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尚义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占用河道养殖大棚已经拆除,牛羊粪便已经清理干净,河流区域生态已经恢复。“公益诉讼检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跨区域协作更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最佳方式。”“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表示。
这是尚义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一个工作缩影。2023年4月份,我省尚义县人民检察院、怀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该机制明确了检察司法协作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协作范围,并就联席会议、线索移交、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等机制落实达成了共识,为提升冀蒙两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质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切实提高公益诉讼监督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形成跨省公益司法保护合力。
据介绍,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尚义县检察院和内蒙古兴和县检察院相互移送案件线索3条,共拆除违规建筑2600平方米,清理河流固体废物100余吨,保护流域面积约0.7平方公里。工作中,尚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冀蒙两地跨区域协作机制,提升了冀蒙两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质效,提高了公益诉讼监督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形成跨区域公益诉讼保护合力,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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