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忠勇 高风庭)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建立手机微信群,在诉前同时化解两起异地劳务费纠纷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当事人的赞扬。
特邀调解员同时收到两个同类案件:一个是邯郸市广平县闫某起诉邢台市宁晋县刘某拖欠劳务费2.7万元的案件,一个是石家庄市平山县宋某起诉同一个被告刘某拖欠劳务费2.69万元的案件。
特邀调解员仔细阅读案卷,了解到2023年初,宁晋县做消防工程的刘某承揽了井陉县一项消防设施工程,雇用闫某和宋某为其施工。完工后,业主方没有全部结清工程款,刘某分别支付了闫某和宋某一部分工资,尚欠闫某2.7万元、宋某2.69万元劳务费。由于工程承揽方刘某和受雇方闫某、宋某都是不同地方的人,如果劳务费当时不能结清,回去再要就比较麻烦,所以闫某和宋某坚决要求刘某当下结清工钱,并请井陉劳动监察部门帮助解决。该部门经过组织调解,三方达成协议:2024年6月,刘某分别给付二人拖欠工钱的一半,7月结清全部欠款。因业主方未结清刘某工程款,刘某没有兑现协议。闫某和宋某多次向刘某催要未果,分别向井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尽快支付拖欠的工钱。
特邀调解员综合考虑认为,两个案子为同一被告,其过程和性质基本一致,可以同时处理。于是,特邀调解员分别联系了闫某、宋某及刘某,三人均表示同意调解。然而,三人离井陉法院都比较远,为了方便当事人,调解员用手机建了一个微信群,把三人拉进群里,这样几人都可以在群里沟通调解,既不耽误当事人的工作,又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先用微信“背靠背”了解各方意愿,分别做工作。两名原告坚决要求被告在10月31日前全部清偿被拖欠的工钱,而被告则表示业主方没有付清工程款,责任不在自己,什么时候收到工程款,什么时候兑现工钱。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近日,特邀调解员约三名当事人集中在群里进行调解。各方充分表达意见,特邀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几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刘某在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所拖欠闫某和宋某的工钱。这样,被告刘某有时间与业主方沟通,尽快将工程款要回。如果业主方还是未能支付剩余工程款,刘某利用这段时间积极筹钱,保证到时全部兑现两名原告劳务费。
随后,特邀调解员将整理好的文书发到冀时调平台上,三方当事人在网上进行签字确认。至此,这两起劳务费纠纷得以一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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