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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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动“平安弦” 奏响“和谐曲”

——卢龙县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见闻

□ 本报记者 刘波

“我要跟我丈夫离婚,我该怎么办啊?”10月24日上午,记者在卢龙县刘田各庄镇的大街上看到,卢龙县委政法委、刘田各庄镇政府共同举办的平安建设进农村活动刚刚开始,由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和刘田各庄法庭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人员组成的宣传队伍就被群众围住了。人们拿到宣传材料后,就在路边认真地读上了。在法律咨询的桌子前,接受咨询的法官和司法所人员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应接不暇。

这时候,一名女子向宣传人员咨询其如何与自己的丈夫离婚。听到这样的提问,刘田各庄镇司法所人员主动上前接待。经过询问得知,该女子的丈夫在外打工,很长时间才能回来一趟。可就在前几天,丈夫回到家后,她发现丈夫与某女子在网上聊天言语暧昧,认为丈夫出轨了,非要与丈夫离婚。

“我觉得这并不能说明你丈夫出轨了,这也许是你太疑神疑鬼了。”刘田各庄镇司法所所长潘志强得知女子的情况后,立即将女子请到司法所,并联系了女子的丈夫。没过多久,女子的丈夫就赶到司法所,潘志强与夫妻俩进行了沟通,特别是对女子丈夫这种行为进行了批评。“夫妻双方要获取对方的信任,首先就是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你这样与其他女子的暧昧行为,让为你照顾家庭的妻子怎么想?”在潘志强的劝说下,夫妻俩言归于好,女子的丈夫当场表示不再与某女子聊天,并删除了那名女子的联系方式。

潘志强介绍,10月初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后,迄今该镇已经组织了好几次这样的宣传了,每次都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摸排到不少矛盾纠纷的线索,不少纠纷在当场就化解了。

就在刘田各庄镇进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的同时,在县城的龙泽城小区门口,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应急局、卫健局、消防大队等多部门参加的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也在进行着。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多种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其中,县应急局和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还走进了小区,检查了小区内外各店铺的消防设施和居民家中的用电用气设备,确保居民的用电用气安全。

据卢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海滨介绍,进入10月以来,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他们开展了平安建设进集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等“六进”集中宣传月活动,让平安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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