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婧伟)当夜深人静、大多数人都进入梦乡时,莫某却拿别人家的车当“盲盒”,不砸窗、不撬锁,逐个拉车门以期不劳而获。殊不知,自己拉开了“车门”却走进了“牢门”。
今年5月的一天凌晨,莫某骑车对停放在省会一街道旁的车辆随机进行拉车门,希望能“捡漏儿”获取财物。走到被害人李某轿车旁时,其伸手一拉车门,车门竟然打开了。莫某遂进入车内翻找财物,将被害人放在扶手箱与副驾储物盒中的现金盗走,随后迅速离开现场。后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省会裕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莫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同时莫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按照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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