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瑶)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执勤工作中,发现两起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却置安全与法律于不顾,最终受到依法查处。
近日,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公路保定北收费站执勤中,对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员郭某出示证件,郭某声称自己未携带证件。面对民警询问,郭某眼神躲闪,民警怀疑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经查,郭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独有偶,当日16时56分,徐水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黑A的小型汽车停在京昆高速公路保定北收费站内广场,主副驾驶位人员交换了位置后驶入收费站。民警立即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地点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尹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对两名驾驶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两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人员可能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必要的驾驶技能,加上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处于被注销、吊销、暂扣等状态或已被记满12分时,驾驶证持有者已失去了驾驶资格,如继续驾驶车辆则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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