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官岚竹)“这是我们跟随检察官随机抽查的第三个乡镇了,8台现场制售饮水机已经按照规定张贴了制式公示栏,对机器是否有批件、滤芯更换频次、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以及检测报告等大家关心的信息都进行了公示,我们喝着更放心了。”10月31日,沧县“益心为公”志愿者刘先生向周边群众热情介绍。
现场制售直饮水工程是便利居民日常用水、补齐农村饮用水短板的重要一环,其安全性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健康幸福。沧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通过随机走访、向“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县域部分社区制售饮用水机存在未按规定在设备醒目位置公示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及设备管理人员信息、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部分设备与公共厕所等污染源距离过近等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
为汇聚共治合力,今年5月,沧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就全面排查、系统治理形成一致磋商意见,并共同与县域5家规模化现场制售直饮水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座谈。在检察机关督促下,相关行政机关制作统一公示栏模板,指导相关经营者对县域503台现场制售饮水机卫生许可批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水质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依法公示,搬离与污染源距离过近设备2台,实现全县19个乡镇现场制售直饮水安全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对全县直饮水经营者进行统一培训,建立县域直饮水日常巡查机制,实现动态长效监管。
为确保整改落地见效,10月31日,沧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以“随机抽查+调查问卷”形式共同开展跟踪问效,确认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县域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整改成效受到志愿者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