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新征 刘彬)“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的工程款终于要回来了!”10月30日,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魏某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 为民解忧 秉公执法 公正高效”的锦旗送到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感谢他们的辛苦付出、高效执行。
2021年5月,原告魏某承揽了被告张某一建筑工程的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经过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42525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工程款未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42525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逾期未履行,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采取各项查控措施,均未发现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且被告刻意躲避,执行工作一度受阻。后执行法官利用晚上时间多次上门终于找到被告,经沟通后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约定了担保条款,担保人也向法院作出了承诺。但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被告仍未按期履行,案款一直没有着落。执行法官决定对被告采取“预罚款”“预拘留”措施,并向其送达《预罚款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在此压力下,被告和其担保人来到法院,履行全部给付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