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旷怡
进入深秋季节,驾驶员行驶于旷野高速公路、水塘密集区、跨水桥面、雨后山区以及其他温差较大的区域时,很可能遭遇团雾“侵扰”,如操作不当随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10月14日7时30分许,大广高速邢台段出现团雾,个别路段能见度较差,高速交警威县大队巡逻民警接指挥中心通知:在大广高速北京方向1631公里处,发生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在现场,民警看到,事故占据所有车道,两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头均严重受损。经询问得知,姚某驾驶吉A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突遇团雾未及时降低车速,当其发现前方有车辆后慌了神儿,下意识地猛打方向盘,从当前车道(第三车道)向第一车道变道,就在这时,被后方正常行驶的赣A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追尾。庆幸的是,当事人均正确佩戴安全带,事故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路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终,民警认定,此次事故是由于姚某在低能见度条件下,未按操作规范保持安全车速造成,因此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高速交警提醒:秋冬季节昼夜温差大,是雾霾天气多发的季节,夜间和清晨容易发生能见度低的浓雾,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司机驾车出行要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尽量避免大雾天气出行。如在高速公路途中遇突发浓雾,要牢记“降速、控距、亮尾”三要素,不要贸然超车,切忌就地停车,应尽快驶入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等待雾情减弱后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