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4年11月06日
第04版:民生

少年时侵权 成年后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本报记者 张乔

在农村长大的小江(化名)从小调皮捣蛋。10年前,12岁的他在村边玩火,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烧毁。

货车主人将小江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作为监护人的小江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小江家庭贫困,一直无力全额赔偿。如今10年过去,小江早已长大成人,并且参加了工作,货车主人就找到小江让其赔偿。小江说自己并没有多少钱,还是赔不起。货车主人说要向法院申请,要求追加其作为被执行人并承担清偿责任。

小江向报社咨询,他在未成年时侵权,长大后能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闪闪。

王律师认为,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作为实际侵权人,在其成年后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作为实际侵权人,在其成年后不能追加为新的被执行人,执行依据是“监护人责任”,追加没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小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害时,应由其监护人替代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一种典型的替代责任。虽然该条也明确规定了行为人有自己财产的,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但此处的财产应是限于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时的财产,而非成年后的财产。在行为人成年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再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未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在其监护人未履行替代责任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成年后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因此,追加被执行人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仅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不能超过法定情形进行追加。

综上,未成年人侵权成年后是否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执监637号执行裁定中认为,实际侵权人成年后能否被执行,执行内容不明确,应书面征询审判部门意见。由此可看出,对于未成年人侵权成年后是否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结合执行依据内容进行分析,不能简单地认为司法解释未载明便径行驳回,应书面征询审判部门意见再作裁决。

将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为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将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为被执行人,则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王律师认为,实践中可以通过劝说、调解的方式,最终使侵权人与被侵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可以推动执行案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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