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晴 范智慧
近年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作用,靠前发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把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关口”。
满城区检察院强化执法监督,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该院严格落实每月驻所时间工作要求,严把出、入所关,细查收押、释放等环节,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该院加强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
满城区检察院制定了约见检察官谈话制度,向在押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有针对性地了解诉求,解决问题。对于在押人员的诉求,及时给予答复。今年以来,检察官同在押人员谈心谈话50余人次,全面了解在押人员的心理动态、身体状况等,积极进行个人心理疏导。
满城区检察院与社区矫正机构定期开展业务数据交流,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会同区司法局等单位优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管措施,为13名在矫人员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简化、优化教育和管理方式。不定期对法院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司法行政机关的接收和司法所的监管等情况,分别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之间做到“无缝衔接”,积极预防和纠正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满城区检察院强化巡回检察常态化,做到以巡促改。该院采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方式,深入各镇街司法所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以及在监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册查阅档案资料,抽查解矫档案,电话抽查矫正对象,并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反馈意见,推动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