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程晓燕 )日前,在邱县南辛店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努力下,八旬老太王某的三个儿子达成履行赡养老人的协议。82岁的她生活终于有了保障,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王某年老多病且行动不便,三个儿子因家庭矛盾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生活困难。无奈之下,王某向南辛店乡司法所求助。
南辛店乡司法所迅速响应,启动调解工作预案。在首次调解中,乡调解委员会主任鲍春骁从情、理、法三方面劝说当事人,强调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三个儿子互相推诿,特别是小儿子在外打工,拒绝到场沟通,使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突破僵局,鲍春骁与调委会成员刘林玮、王辉决定采取更为细致的工作方法。他们分别前往大儿子和二儿子家中做思想工作,同时通过电话与小儿子沟通,努力说服他们面对问题。经过数天的努力,第二次调解在乡司法所顺利举行,王某与三个儿子全部到场。
此次调解中,鲍春骁再次明确法律相关规定,并通过讲解相关案例强调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严重后果。调解团队还通过播放歌曲《母亲》,唤起三兄弟对母亲的感激之情,缓和了现场气氛。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三个儿子最终与母亲达成协议:每个儿子每月支付母亲500元赡养费,提供两袋白面或等值现金。母亲生病后,三兄弟均摊医疗费用,并轮流照顾。此外,家庭土地收益和国家补贴归母亲所有。这一结果使老人生活有了保障,也使母子兄弟之间的关系得到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