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婧伟)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以做生意投资为由,实为诈骗好友钱财的案件,被告人宋某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3年9月,宋某找到朋友小李,提出共同开设一家宠物店的意向。小李觉得该项目不错,便应允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宋某以交纳保证金、装修店铺等理由,多次向小李索要资金共计9万元。然而,宠物店却始终未能如期开业。小李逐渐察觉到宋某并没有实际运作开店的计划,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裕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开店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并将所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家属已经向被害人进行了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对宋某从轻处罚。同时,宋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法官提醒
投资有风险,合伙需谨慎。投资人要管好“钱袋子”,不能只看到“商机”而忽视风险与陷阱。合作前应通过多种渠道查明合作的真实性,当我们面对“熟人”提出生意合作、投资理财等与金钱相关的建议时,要保持理性,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