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4年11月12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加强源头预防、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

肥乡司法局探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

本报讯 (崔冀霞)邯郸市肥乡区司法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持续加强源头预防、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制度风险,推进依法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科学规范。肥乡区司法局制定了《邯郸市肥乡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措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公布程序、备案审查程序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邯郸市肥乡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要求对口单位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加强审查监管,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该局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法定程序,先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再报区司法局审核,重点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等进行严格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限期纠正。今年以来,该局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件,政府协议合法性审查10件,为区政府签订协议、作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防出台“越权文件”“违法文件”等情况,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

开展清理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良好运行。肥乡区司法局逐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使清理工作制度化,确保规范性文件良好运行。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该局共梳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保留55件,宣布失效4件。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制定实施时间较长,可能与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情况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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