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姬翼)近日,故城县人民法院衡德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了群众司法满意度。
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当事人经常因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曾于2023年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撤诉。2024年,原告再次起诉离婚。
主审法官经了解,被告患有重疾,且没有其他住所,开始不同意离婚且不同意搬离原告住所,要求长久居住,后被告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法官多次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取回个人物品并同意搬离原告住所。
主审法官深知,案件作出调解文书不是终点,权益落实到位才是当事人所期盼的。由于原、被告互相不信任,协议内容涉及房屋交付、物品搬离等事项,审判法官在工作中,既敦促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各自义务,又考虑到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事件,遂联系衡德法庭庭长。
经衡德法庭庭长统筹,审判法官与执行中队队长现场见证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内容全过程。至此,该案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