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
第04版:民生

丰宁法院执行干警上门送执行款

本报讯 (王明明)“太感谢了,多亏你们我才能这么快就把钱拿到手……”近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上门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2019年6月,张某用自己的拖拉机为陈某播种蔬菜,当时约定每亩地支付机耕费65元,合计产生机耕费8255元。张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于今年8月向丰宁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给付机耕费8255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欠款,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额较小,为节省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成本,多次与被执行人其通过电话沟通,耐心地为陈某讲解法律规定,劝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陈某最终一次性履行了还款义务。

考虑到申请人焦急等待的心情,也为了能让其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辛苦钱,执行干警上门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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