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潇)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牛儿庄法庭通过网络,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陕西西安某公司与邯郸某公司有业务往来,邯郸某公司从西安某公司购买管道装置后货款未结清,西安某公司依据合同要求邯郸某公司支付剩余14万元货款及利息损失未果,将其诉至法院。
峰峰矿区法院牛儿庄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一方当事人在外地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的原则,于当日立案后,借助互联网调解平台着手组织调解工作。
第一次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气氛剑拔弩张。原告表示自己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将管道装置按时交付并调试达标,被告逾期未付款的行为十分恶劣,严重阻碍其资金回笼与业务拓展。被告则道出苦衷,称企业目前资金链紧张,难以一次性支付全款,并表示在使用过程中察觉设备存在细微故障,虽未引发重大事故,但这成为其延迟付款的重要考量因素。
对于争论不休的双方当事人,办案法官迅速展开多轮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办案法官深入研究合同细节,剖析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分别与原、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针对被告提出的设备质量问题,办案法官及时协调专业技术人员介入,组织双方进行技术论证与问题排查,最终确定设备仅存在极小的可修复性问题,并不影响整体性能与使用效果,成功打消被告以此为由拖延付款的顾虑。
办案法官还向被告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拖欠货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使其认识到依法履约的必要性。与此同时,办案法官劝说原告,理解被告面临的暂时困难,引导原告适当在利息诉求等方面作出让步。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三天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相关利息,与被告约定了详细的三期还款计划,确保全部货款于2025 年1月底前给付完毕。为确保原告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双方约定若被告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被告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原告对法院的调解成效表示高度认可与满意,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原告主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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