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4年11月22日
第04版:民生

拖欠抚养费引纠纷

阳原法院审执联动 高效化干戈

本报讯 (梁燕 宋晓宏)11月19日,阳原县人民法院城镇人民法庭与执行局协同发力,化解因离婚纠纷引起的诉讼、执行案件。

2022年7月,王某与胡某离婚案件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第二项写明“儿子胡小某归原告王某所有,由被告胡某按年履行抚养费,每年支付原告抚养费1万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在抚养费履行过程中,因胡某未能按时给付2023年的抚养费,王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对胡某进行谩骂。对此,胡某认为王某的行为侵犯其人格权,对其造成一定伤害,于今年10月,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对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阳原法院城镇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均认为自己有理,互不让步。为了能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办案法官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王某虽然胡某拖欠抚养费的做法不对,但其维权方式欠妥。同时劝说胡某抓紧时间将抚养费给付,毕竟这是给孩子的钱。随后,办案法官了解到王某就抚养费的履行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便与执行法官开启联动调解模式,为当事人分析利弊,向胡某阐明不履行法院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11月19日,在办案法官与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胡某主动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承担了案件诉讼费,撤回了对王某的诉讼,同时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全部付清。至此,诉、执两案得到圆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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