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4年11月25日
第03版:法案

法官异地执行 司法震慑破僵局

本报讯 (弓旭辉 刘萌萌)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奔赴沧州,通过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有力的司法威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25万元案款。

申请执行人谢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沧州某学院及赵某诉至井陉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由被告沧州某学院偿还谢某借款本金2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履行。谢某无奈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经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涉案较多,多数案件均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推进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决定前往沧州,现场了解该学院的真实财务状况。面对远道而来的执行干警,该学院负责人虽然惊讶,但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该学院负责人辩称,学校目前已被政府接管,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每一笔财务支出都需要经过政府批准,并拿出书面材料佐证观点,妄图以此为借口逃避执行。执行法官责令学院负责人向法院说明学费收支情况,该负责人又以学校已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收取学生的学费全部直接进入该第三方公司的账户用于偿还负债为由搪塞法官。

面对该学院负责人的百般推托,执行法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该第三方公司很有可能成为推进执行的突破口。执行法官一方面让学校负责人提供借款合同,并向其说明债权具有平等性,即使该借款协议属实,学校也不应该先向该第三方公司偿还债务,另一方面着手查询该第三方公司的具体地址,准备前往进行深入调查。

坚决的执行态度和有理有据的法律规定给该学院负责人带来了巨大心理压力。最终,该学院负责人迫于执行压力,同意一次性履行全部给付义务,当场支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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