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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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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职业闭店人” 须联动执法

□ 曹永学

上个月教培机构还在促销,下个月老板竟卷款跑路;前脚办了健身卡,后脚场地退租、经营者无影无踪……近年来,部分健身房、美发店、教培机构等利用预付消费方式,闭店卷款跑路现象频频发生,其背后不乏“职业闭店人”的身影,且形成了灰色的产业链。

所谓“职业闭店人”,是指专门为经营不善尤其是采取预付费经营模式的经营者,策划闭店方案,实施闭店行为,并处理经营者遗留维权纠纷的群体。

“职业闭店”是近两年冒出的一种新的违法“生意”。“职业闭店人”往往以私下协商、秘密协议等方式操作,利用公司法规定的变更、减资、破产清算等程序,帮助面临经营困境的预付式经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并从中渔利。

闭店之后,“职业闭店人”才出面与消费者“协商”,提出如转课等所谓“解决方案”,引诱、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公平的后续处理方案。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即使通过诉讼赢了官司,新的“法定代表人”也无力偿债。

更让人气愤的是,由于“职业闭店人”的操作运筹,一些商家企业在闭店前,还大搞促销活动,以诱人的优惠吸引消费者预付式消费,然后卷款一夜跑路。

“职业闭店人”的违法操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今年10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通过市场监管和公安侦查的结合,形成对“职业闭店”链条上相关违法行为人的有效打击,为惩治违法“职业闭店”树立了执法航标。

“职业闭店”作为一种新的违法现象,波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其触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既涉及民事责任,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预付式消费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了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恶意跑路的,隐瞒计划终止经营或者不能正常经营的事实,诱导消费者支付预付款的,均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向经营者请求惩罚性赔偿。第三人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时应负连带责任。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者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体现了国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可以预见,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随着行政执法机构的加强监管,以及执法司法的有效衔接,必将对“职业闭店人”形成有效打击和威慑,直至彻底清除“职业闭店”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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