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董宏波)日前,高速交警昌黎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因涉事车辆被非法改装,造成清障施救困难。事后,昌黎大队约谈了事故车辆所属企业,督促其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11月15日,一辆改型的商品运输车在高速交警昌黎大队辖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头被卡在高速公路护栏之间,所幸无人员受伤。但由于车体过长,清障施救困难,大型拖车和吊车同时到位后,耗时2小时30分才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造成后方长距离拥堵缓行。
昌黎大队调查后,向事故车辆驾驶人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驾驶员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恢复机动车原貌。
为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11月18日,昌黎大队约谈了该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约谈会上,民警向涉事企业宣读了《责任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分析了此次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并结合当前形势,向驾驶员和企业负责人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要求他们高度重视交警部门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