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州市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及三层住户的房屋漏水纠纷,各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10月22日早晨,住在晋州某小区一楼的张某发现自家房顶滴水,急忙通过电话联系,召回了常年在外地的二楼住户赵某。赵某回家后看到家里到处是水,尤其是阳台水深十几厘米,房顶还在滴水,墙体大片洇湿。
张某、赵某立即找到三楼住户吴某,吴某表示自家没漏水地方。于是三家找到物业。物业通过检测,发现漏水点,打开一看,是吴家阳台铺设的暖气管道有沙眼,供暖试水时导致沙眼漏水。
吴某第一时间向物业提出赔偿,物业明确答复:如果是原管道漏水,应该由物业负责,但此次漏水是吴某自己改装管道造成的,物业没有责任。于是,双方拿着发票,找到吴某购买管道的销售部。管道厂家派人现场核实,确认了是管道出现问题,但就赔偿金额,双方发生分歧,厂家甚至断绝了与吴某的联系。无奈之下,吴某找到晋州市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刘进卿受理此案后,立即向吴某了解案情,并到现场实地勘查。经了解,刘进卿感到这起纠纷比较复杂,不仅吴某要求厂家赔偿,还有张某和赵某两家住户向吴某索要赔偿。因此刘进卿决定分别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他与管道厂家联系,看能赔偿多少;另一方面,根据张某和赵某的实际受损情况,协商制定赔偿计划。刘进卿通过到赵某家查看,发现其家中墙体有部分水渍,沙发巾有水迹,茶几腿经水泡明显溃烂,电器无明显水滴迹象。赵某对以上损失要求10万元赔偿款。对此,刘进卿对赵某耐心劝说,并就受损情况一一评估,但赵某仍要求赔偿5万元。
在掌握几家住户的诉求后,刘进卿与管道厂家取得联系,引导其根据住户实际受损情况和诉求进行赔偿。通过反复工作,厂家答应赔偿1万元,但与其他住户要求的赔偿数额相差太大,吴某对此不接受。刘进卿便再次与赵某沟通,引导其换位思考,最终赵某答应将赔偿金额降至3万元。但吴某仍认为此金额过高,表示自己最多出1万元。结合赵某与吴某的情况,刘进卿又对厂家进行劝说,厂家答应再出3000元。
为彻底化解纠纷,刘进卿把涉事各方召集到一起,经反复沟通协商,最终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厂家出13000元,吴某出14000元,赵某获赔偿金25300元,张某获赔偿金1700元。11月18日,各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当场交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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