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州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建立健全公开听证制度,以高质量检察听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转变工作理念。落实“应听尽听”要求,将检察听证作为审查案件的常态化手段。今年以来,共组织案件听证35件,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97人次参与听证,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公开检察工作。
主动作为加强监督。该院通过自行摸排发现某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108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广大业主反映强烈。民行检察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找到了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法律依据,就此问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相关管理部门代表参加。听证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发言,最终形成了共识,向相关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缴分离”政策,为该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加快解决群众办证难题。随后,相关管理部门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协同房地产开发公司陆续为108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
强化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针对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以听证方式办案,通过检察官和听证员现场讲法说理,有助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陶亚芳 吴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