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由衡水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市档案馆信息技术科、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联合组成的档案升级考评组到安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档案4A级评审验收工作。
评审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评审,严格按照《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经过听、看、评、议环节后,认定安平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4A级认定标准。
孟翔 吴芮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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