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旭
“太感谢了!没有你们,我拿不到赔偿金。”近日,晋州市总十庄镇某村居民翟某将一面锦旗送给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姚耀宗,紧握着他的手连连道谢。
2023年1月,翟某到本市某公司上班,从事机器维修工作,约定工资每天120元。作为学徒工的他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1月,在维修机器故障时,翟某左手中指被机器轧伤,先到当地医院急诊治疗,随后转至省会医院住院治疗。该公司负担了翟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并支付1000元生活费,但拒付翟某后续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并称双方未签劳动合同,翟某不算公司员工,甚至否认与翟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对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矛盾愈发激化。
今年5月,翟某到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指派河北浩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姚耀宗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当日,姚耀宗向翟某了解案情,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及相应风险,了解其诉求、证据情况,让翟某向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姚耀宗还给翟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处理流程,办理代理手续,起草相关法律文书。
为让翟某尽快拿到赔偿款,姚耀宗多次与案涉公司和仲裁员沟通调解,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认定翟某与该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然而,该公司不服仲裁结果提起诉讼。近日,承办法官将该公司法人传至法庭,和姚耀宗一起再做调解劝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案涉公司和翟某达成一致意见,同意除之前支付的费用之外,再赔偿翟某3.5万元,当庭转账,以后双方两清,互不追究。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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