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存在一个“问题家庭”,家庭教育缺失及养育方式不当大多是造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或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对此,被省检察院评定为全省第一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示范院的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构建个性化、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助力提高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效果。鹿泉区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经验做法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丰富帮教形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有效性
鹿泉区检察院在受理一起寻衅滋事案后,迅速开展社会调查、家庭教育评估工作,全面分析犯罪原因和需要矫正的关键点。经分析,涉案的五人法治观念淡薄,交友不当,其中四人未成年,缺乏独立判断能力,有严重的从众心理。同时,几人在家庭方面各有特点,离异重组家庭、单亲家庭、与父母关系紧张、被家长溺爱等,造就了他们的价值观扭曲。
鹿泉区检察院办案干警对症下药,利用家庭连带性精准发力。向各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告诫监护人须履行家庭责任,反思自身存在的教育监管问题,重视孩子心理健康教育;运用动态评估家庭教育指导效果,及时调整指导方案。对于亲子关系紧张的未成年人与监护人,检察机关还联合乡镇妇联多次入户,以追忆成长历程为切入点,增强家庭认同感和责任感,修复家庭关系。与父母和解,重新回归家庭;进入高校继续学业,并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活动;明白父亲和继母对自己的爱护,明确人生规划,边工作边备考……经过一系列家庭教育指导和帮教后,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发生可喜的变化。
鹿泉区检察院还利用主题帮教、小组活动等,邀请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团体式、互动式辅导,从被相同问题困扰的家长间的互动、交流中反思问题,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并对未成年人开展就业指导等工作。
鹿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了解到未成年嫌疑人小天的父母把重心都放在了经商上,忽略了对处于青春期的小天的关注和教育,加之其自我约束力较差,受朋友圈影响触犯了法律。
鹿泉区检察院在对小天进行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间,实施了动态联动帮扶,致力培育“合格”家长。检察官对小天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履行帮教期间监督义务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可行性方法,督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联合区妇联、社工组织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以家庭教育评估报告为参考,制定精细化诊疗式辅导方案,包括亲子沟通技巧、家长情绪管理等指导课程,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鉴于小天对于自己的事业缺乏明确的方向,该院与社工组织协助指导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帮其尽快融入社会。一段时间过后,小天的父母对家庭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尽最大可能给予孩子陪伴,更多地参与到小天的生活中,在创业上也给予了小天很大的支持,帮助他开了一家洗车店。“店里生意时好时坏,我现在花钱学会精打细算了,亲身体会到了父母挣钱的辛苦和不易。我现在非常有成就感。”小天与检察官不断分享着创业的艰辛与喜悦。
鹿泉区检察院还注重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融入到日常普法宣传活动中,走进学校、社区、乡镇司法所等,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堂,推动建立家庭、学校、检察合力的教育体系。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此类宣传活动40余场次,累计受众3万余人。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性
检察官第一次见到小涵时,他低垂着头,肩膀微缩,面对问询有点局促不安。经过补充社会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涵父母离异后又各自成家,小涵与奶奶一起生活,父母对他很少有实质性的关爱。因长期缺失正常的家庭关怀,造成小涵内心孤独与无助、自我封闭、少言寡语的性格。通过家庭教育评估,帮教小组认为,挽救小涵的第一步是对小涵的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找准症结,让缺失的爱“归位”。检察官向小涵的母亲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引导其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应当承担监护职责。有效的沟通重新唤醒了亲情,小涵的母亲将小涵接到自己身边,二人建立了正常的亲子沟通,长期存在的心结逐渐解开。后来,小涵与父亲的关系也得到了很大缓解,自己也已经改变了迷茫的生活状态,考入一所医学中专学校,在班级里主动担任班长,以最大热情投入到班级各种事务管理中,昔日迷路人终成阳光下的逐梦者。
为了更好地对罪错未成年人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干预,达到“办理一案、挽救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鹿泉区检察院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采取“社会调查+家庭教育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训诫帮教”一体化模式,针对不同家庭背景和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当天,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妇联等共同组织举办了一场读书分享会,并专门邀请了一名特殊的读者小李。此前,小李的家长向检察官反映,孩子存在不良行为,希望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纠正其不良行为。
活动以读书分享为切入点,检察官与小李面对面交流,重点解读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告诫其要知法律、明底线,杜绝不良行为。围绕“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耐心指导小李的家长,通过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亲子沟通技巧和矫治成功的案例,引导、规范家长教育方式,帮助促进有效沟通、重塑良好家庭关系。
分享会结束后,小李的母亲表示:“以前总认为是孩子不懂事叛逆,通过今天的家庭教育课,我反思了自己,是我们没有做好,总想着外出务工赚更多钱,我们以后会给他足够的陪伴和引导。”
完善工作机制,打造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性
长期以来,鹿泉区检察院一直致力于以检察之力协同汇聚更多社会力量、链接更多社会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中心,联合辖区13个乡镇,通过五方面综合保护,共同探索观护帮教、专项监督、社会治理等一体化工作;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共同制定了《石家庄市鹿泉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联合区委政法委等11家单位扎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鹿泉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更加注重权益保护和心理救助。在办理一起案件过程中,办案干警了解到案件对被害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被害人情绪激动时会有自伤、自残现象,被害人的母亲不知如何疏导和沟通。检察官立即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倾听、梳理、指导调节情绪等方法,舒缓被害人的情绪;向其母亲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函》,结合案情深入剖析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家庭氛围、教育方式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指导其母亲学习掌握沟通的方式方法,给孩子多一些关怀和陪伴,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变化。
鹿泉区检察院委托社工在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的同时,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与市院联合救助,现已发放司法救助金15000元,并依法支持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积极出庭支持起诉。该院与区妇联、省妇联组织协商、沟通,联合形成帮扶合力,省妇联为被害人委托了2名法律援助律师,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案件审结后,被害人状态平稳,并在医院接受了专业治疗。
在办理小轩故意伤害案时,检察官发现其家庭环境存在问题,父亲经常用打、骂、吼的方式来进行教育,或者以暴制暴,才导致小轩遇事不冷静、冲动的性格,二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
检察官秉持“改变教育方式,重塑家庭支持体系”的理念,积极联系乡镇妇联,共同给小轩的监护人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还联合其所在乡镇社工站,指导小轩进行公益劳动,通过社会实践提升其思想道德修养。通过近20次的家庭教育指导,小轩的父亲对家庭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白自己“棍棒”的教育方式是错误的,应尽最大可能给予孩子陪伴。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轩进行了家庭责任感教育,鼓励其承担家庭责任。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轩的性格和行为得到了改善,并主动报名参加了当地的志愿保障工作。“我觉得志愿者的工作非常有意义,也看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收获很大。”听到这些,检察官被他的真挚和改变所感动,鼓励他认真工作、遵纪守法。
2021年以来,鹿泉区检察院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制发《督促监护令》16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63份、《家庭教育指导函》61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0余次,制定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教育指导,帮助这些家庭改善监护教育环境,有力促进了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社会调查和个案研究,深入了解家庭教育的实际需求和问题,不断调整和优化指导内容,积极探索新的模式和方法,提高全社会的关注度,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纵深发展。”谈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今后的发展,鹿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玉录思路明晰。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