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颖)一男子明知亲戚是在逃犯罪嫌疑人,仍顾念亲情为其提供藏身之地,触碰了法律红线。近日,曲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窝藏案,被告人田某犯窝藏罪,被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
2016年,被告人安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追捕,联系亲戚田某说遇到了些事情,要到其家里住一阵子。田某答应了安某的请求,同意安某在其位于某市的家中住了一段时间。
生活期间,田某知道了安某犯罪的事实,辗转反侧,犹豫很久。“这是我的家人,就算真的犯了事也不能抹杀我们是一家人的事实,我得帮她。”最终,他说服了自己。于是,田某继续帮助安某,让安某在其家中藏匿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后公安机关将安某在田某家中抓获,被告人田某对其窝藏安某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在得知安某涉嫌刑事犯罪后,仍为安某提供住所,帮助安某逃避抓捕,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依法对其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本案中,如果田某在知道安某涉嫌犯罪真相时,劝其投案自首,那么不仅自身不会受到法律处罚,安某还会因自首行为减轻刑事处罚,这样才是真正帮助安某。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切不可为了所谓的“情义”而对犯罪分子予以窝藏、包庇,罔顾法律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在面对亲朋好友涉嫌犯罪的时候,应当及时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才是对其最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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