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丽颖 徐萌)近日,博野县人民法院南小王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3年5月的一天,张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至程委镇某路段时,被大风刮落到路上的网线绊倒,致张某左侧胫腓骨骨折等多处损伤,电动自行车损坏。张某受伤后,到医院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治疗。经查实,某公司为坠落网线的管理者。张某与某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看卷宗及张某的检查报告单、住院费用分项汇总清单等,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发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为妥善化解该纠纷,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开展调解。
“法官,这场事故不仅让我身体受到了痛苦,财产也受到了很大损失。他们必须完全按照我的诉求对我进行赔偿。”第一次调解中,张某情绪激动,坚持认为涉事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涉事公司负责人则认为张某诉求过高,且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骑车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双方对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在第二次调解中,承办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并采用分别谈话、逐一析理的方法,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承办法官指出,坠落的网线属于涉事公司铺设、维修,涉事公司负有管理的责任,因此对张某造成的伤害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同时,法官也向张某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指出他在骑车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疏忽,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渐渐解开心结,涉事公司负责人当面向张某表达歉意,并承诺一定会按时给付赔偿款,张某放弃了部分诉求,同意分期付款的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某公司分期给付张某11万元,于2025年3月底前给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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