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第04版:民生

门窗安装惹纠纷 法官调解把事了

本报讯 (张颖)“钱虽然不多,但都是辛苦钱,感谢法官……”拿到劳务费的周某激动地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连道谢。12月6日,曲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某在张某处进行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工程完工后,张某迟迟未支付劳务费。11月初,周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诉请张某支付3145元劳务费。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细致梳理案情,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在综合考虑原、被告的诉求后,决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张某认为,因为原告周某施工问题,导致窗框上存在多处小坑,安装结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周某对门窗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后,即可结算周某的劳务费。原告周某则表示,案涉门窗已经完工,对于需要整改之处张某应该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三天两头地提出问题严重耽误自己的其他工作,其次是门窗安装完成后张某家中又进行过其他装修,无法证明系自己施工原因导致的。双方矛盾就此争执不下。

针对矛盾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厘清事实、明确责任,立足相关法律规定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答应帮助被告维修门窗,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3145元劳务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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