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哲 张新烨)12月10日,灵寿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排水问题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在该案中,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原告家地势低洼,被告家排的污水全部流到原告家门口,两家多次因排放污水问题发生口角。近日,原告再次因为排放污水问题去找被告理论,结果原告和被告越吵越激烈,被告拿起门边的锄头打向原告,原告受伤并报警,公安机关向被告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原告在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肩部损伤、面部挫伤,共花费医疗费6000余元。但被告拒绝赔偿,称原告多次找上门来进行言语攻击,并且辱骂其家人。
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法官杨志刚果断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以法为据,分别对双方进行劝导。一方面向被告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以往审结案例,当面计算出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另一方面,劝导原告邻里纠纷要注重沟通方式,激化矛盾容易得不偿失。
最终,经过长达4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诚恳道歉,并当庭赔偿原告6000元医疗费。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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