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明支行与衡水中证汇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衡水中证汇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衡水中证汇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衡水中证汇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衡水中证汇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1月1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等,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衡水中证汇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衡水中证汇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凤博
联系方式:18617918999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北大街582号中基广场A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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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序号贷款银行(支行)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及名称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及名称 截至基准日
未偿本金余额(元)
截至基准日
未偿利息余额(元)
1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明支行徐庆瑞衡水农商银行农信借字[2023]第HT22001003100213202305040001号借款合同威县腾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衡水农商银行农信保字[2023]第202305040001号 衡水农商银行农信抵字[2023]第20230912-1号1882278.5864441.56潘洪生 田淑静衡水农商银行农信保字[2023]第20230504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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