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涛 郭晓明
想不劳而获,还想瞒天过海,魏县一男子李某戴假发伪装实施盗窃,纵使男扮女装,终究难逃法网。12月13日,经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魏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4年9月18日凌晨1时许,李某为掩人耳目、逃避侦查,李某戴上提前准备好的假发,乔装打扮让别人误以为是女性,伪装好后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当李某走到魏县双井镇一门市处,发现门市前停放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李某四处环视后,发现没人便将其偷走。该电动三轮车系被害人张某所有。经鉴定,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5000余元。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全案,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酌情从宽处理。承办检察官提出对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量刑建议。经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认罚态度,魏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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