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菲 许景景 刘彬)12月10日,顺平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联合保险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获得群众的称赞。
陈某某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陈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陈某某受伤后,在医院自行治疗,产生较大花费,但交通事故损失赔偿始终无法有效解决,陈某某遂向顺平法院道交法庭驻交警大队的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站申请调解。
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站工作人员了解陈某某的基本案情后,第一时间与驻站的案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进行沟通联系,解决赔偿事宜。经沟通后,陈某某伤情很可能构成伤残,必须由鉴定机构对陈某某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指导陈某某在诉前提起了伤残鉴定申请,经道交一体化处理流程,陈某某在短短20日内拿到了鉴定报告。经鉴定机构评估,陈某某构成十级伤残,工作人员借助顺平法院制作的《交通事故案件一体化处理操作指南》,依据事故责任划分及相关赔偿标准开展调解。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涉保险公司同意按照18万元进行赔付,并且协议在7日内履行完毕。陈某某激动地说:“没有想到这么难的事,这么快就一次性解决了。省时、省力又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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