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婧伟)不少商场里设有开放式的临时柜台,这些柜台打烊后并没有围挡和门锁,只是简单地盖上布料遮挡甚至没有遮挡,这种做法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孙某是一名无业游民。为了搞点钱花,他来到石家庄市区某商场,一直等到该商场晚上营业结束,才从洗手间出来,在商场里四处转悠。看到二楼某珠宝店专柜店铺仅用一把椅子挡着进店铺的通道,孙某便进入专柜,将柜台内的戒指、手镯、吊坠、挂件等物品拿走,然后继续在商场转悠,从一扇没关闭的小门溜出。商家发现物品丢失后报案,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讯问,孙某交代,其将盗窃来的货品部分送给家人,剩余的全部变卖,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消费。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商场安保人员应加强商场巡逻,在商场暂停营业后对商场进行检查;商家离开柜台或库房前,应做好防盗工作,发现有丢失情况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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