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山县人民法院古月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
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某村街道硬化工程,后将该工程转包给于某,于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但剩余部分工程款未支付,原告遂将某建设公司及于某诉至法院。
庭长霍莉认真听取三方陈述,对案涉工程的每一笔往来款项进行了审查核对,确定欠款数额,又通过多次线上沟通与面对面调解,最终,原告撤回对于某的起诉并与某建设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某建设公司当场将工程款全部结清。 李欣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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