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燕 安静)12月5日,沽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燕与黄盖淖法庭庭长赵冰博冒雪来到辖区群众胡大妈家中,主动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几年前,胡大妈丈夫借给好友赵某10万余元。丈夫因病过世后,胡大妈向赵某催还欠款,但赵某始终没有归还。久追欠款无果的胡大妈,通过黄盖淖镇人民政府联系到黄盖淖法庭庭长赵冰博。在了解情况后,赵冰博与沽源法院立案庭庭长李燕共同商议,因为雪天路滑,外加胡大妈身体不好、腿脚不便,决定上门为胡大妈立案。
在胡大妈家中,李燕、赵冰博向其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查看了赵某签署的借条等证据材料,当即决定为胡大妈现场立案。此时,胡大妈表示赵某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想要提前保全住财产。两位庭长又耐心地向胡大妈告知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及所需材料,特别是要提供财产担保,如果胡大妈不方便办理,可开具代理手续委托其亲属代为办理。12月12日,胡大妈的儿子携带相关材料到沽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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