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任丘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督促规范隐形眼镜经营行为

本报讯 (王画)近日,任丘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美瞳市场乱象,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行动。

2024年4月,任丘检察院干警在某网络平台发现,有的商户通过短视频展示各类彩色美瞳,并以低廉的价格吸引网友购买。经线下查访,检察干警发现该店铺为商业街内销售各类饰品的精品店,并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装简陋的彩色美瞳随意摆放,供人挑选。

检察干警经咨询专业眼科医生了解到,美瞳学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用于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佩戴者眼睛安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任丘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隐形眼镜行业无证经营行为排查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整治行动,共检查商户75家,下架违规销售隐形眼镜广告视频,作出行政处罚10.296万元;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明白纸150余份,签订承诺书75份,引导商家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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