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台唱兵 陈丹)近日,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实行“积分制”,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客观评价志愿者参与度与贡献度,激励大家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全流程办案环节,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不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向纵深发展。
《办法》提出,志愿者协助检察机关履行线索提供、调查取证、专业咨询、参与听证、社会调查、跟踪观察、专题研究、普法宣传等职责,均可获得积分奖励。其中,收集、提供线索或参与线索评估的积2分,提供线索成案的另积5分;提供线索成案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的,分别积50分、30分。参与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等活动并提供专业意见的,积2至5分。为办案提供专业咨询的,积5至10分。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内积分少于10分的,应当退出志愿者团队。
据介绍,该院将以年为单位,客观公正记录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履职积分情况,如实登记在《“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积分档案》中,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志愿者及兑换奖励凭证。根据积分情况,检察机关将适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通报履职情况、制发感谢信,对志愿者本人颁发奖状、证书,视参与、贡献程度发放餐费、交通费、协助办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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