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殿华)近日,大名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胡某(女)与孟某(男)在广东务工时相识恋爱,并于2015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后开始共同生活。婚后,两人生育了一儿一女。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了一些矛盾。胡某埋怨孟某不务正业、不好好工作,不顾家庭及子女生活;孟某则认为胡某不理解自己,经常“翻旧账”,还对生活琐事总是唠叨不停。最终二人都认为无法共续婚姻,遂来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在胡某与孟某的对话中,承办法官意识到二人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他们只是缺乏沟通,才逐渐产生隔阂。于是承办法官以夫妻二人对孩子的关爱为切入点,引导他们回忆婚姻生活中的美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你们二人既然已组建家庭,应互相珍惜,加强沟通,妥善处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不能一概用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你们双方冷静思考,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婚姻中的矛盾纠纷。”
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劝导,胡某与孟某都有所触动,逐渐冷静了下来。孟某意识到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错误,并向胡某真诚道歉。胡某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双方均表示今后会积极沟通,互相包容、体谅,用心经营夫妻感情,照顾好家庭和孩子。最终,胡某与孟某冰释前嫌、和好如初,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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