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左丹红)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从司法鉴定这一“小切口”出发,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主动撤回鉴定申请,既为当事人省了较高的鉴定费,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了减轻诉累、降本增效。
2024年3月份,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河北某游乐公司为北京某文化公司定做设备一套。履行合同中,双方产生纠纷。河北某游乐公司认为,北京某文化公司违约,遂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某文化公司支付尾款。北京某文化公司认为,河北某游乐公司制作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为妥善处理该案,法官王艳杰在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对设备质量是否存有问题争议较大,调解未果。被告(反诉原告)向法院申请质量鉴定,法官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质证并就鉴定机构的选取进行了协商,最终依法确定了合适的鉴定机构。
经与鉴定机构联系得知,案涉设备的质量鉴定费用约4万元,且需要对案涉设备进行安装后才能鉴定整体结构的安全性。随后,法官又通过双方当事人了解到案涉设备一旦进行组装将无法恢复原状,必将扩大当事人损失。较高的鉴定费及鉴定会扩大设备损失,成为此次纠纷化解的“破冰点”。法官把握“破冰点”,一方面依据当事人的诉求按流程继续推进司法鉴定事宜,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官从鉴定程序所需时长、鉴定费用、设备损失等方面入手,告知当事人一旦启动鉴定程序,不但会拉长诉讼周期、增加双方诉累,鉴定费用还会增加诉讼成本,且设备的损失不可逆,皆不利于纠纷化解。同时,法官又从双方合作、社会责任、社会信用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多次“面对面”的直接沟通,以及“背对背”的分别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次纠纷案结事了,既避免了鉴定程序空转,也为当事人节约了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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