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继芬 柳红领
“年老体弱,没了经济来源,儿子离家出走,两个尚未成年的孙子、孙女怎么养?”王老太遇到了现实问题。保定市徐水区妇女联合会将线索移送到检察院。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坚持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每一个环节”工作主线,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提升案件监督质效,3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省检察院研发建成了贯通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动科技赋能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帮助弱势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王老太的儿子白某与祖某同居并生下一子白某甲,祖某离家出走后,白某又与王某某同居并生下一女白某乙。此后,王某某、白某先后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王老太独自抚养白某甲与白某乙近十年。
接到线索后,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起追索抚养费无因管理纠纷案,依法支持王老太的起诉并进行“全链条”跟踪,协助被支持起诉人申请“诉讼保全”,通过冻结祖某银行账户,保障后期财产执行,并促成当事人出庭应诉,自认案件事实。2024年10月,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判决祖某向王老太支付白某甲抚养费12万元。白某、祖某监护资格被撤销,白某甲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而白某乙的母亲在多方调解、释法说理下,同意抚养女儿。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检察机关在“诉后”继续跟进,帮助被支持起诉人按规定申领国家补贴和社会救助,确保其能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切实帮助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妇女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15件。
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紧盯民生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就业、医疗、劳动保障等领域,协同各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立足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发展大局,通过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点加大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力度,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石家庄、邢台、沧州等地部署开展涉金融案件监督专项活动。
“我们注重把检察和解贯穿于民事检察办案全流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积极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组织公开听证,引导促成民事检察和解百余件。
把高质效办案贯穿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
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持续优化三级院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民事虚假诉讼等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方面,认真落实“两高”印发的《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主动加强与同级法院工作沟通,与省法院会签《关于建立民事再审和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常态化沟通机制的意见》,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在民事执行监督方面,研究制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加强民事执行监督部署的若干措施》,部署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将执行监督作为基层监督的重要发力点,聚焦执行重点领域,突出深层次、实质性问题的监督,以实时监督促全程监督,彰显监督的力度和价值。
在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方面,重点围绕民间借贷、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等开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活动。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