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9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新一年的第一面锦旗

□ 孙利

“叶法官吗?我委托朋友把一面锦旗放到了法院门卫室,您方便的话拿一下,谢谢您尽心尽力调解我的案子。”1月2日早上,高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叶金颖接到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被告史某的电话。

2024年4月,史某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王某停放的大型汽车尾部由南向北行驶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辆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史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王某二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但是李某与史某就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叶金颖仔细审阅起诉材料及证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庭前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于2024年12月30日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

“史某赔偿我方3万元这事就了了。”原告律师提出史某赔偿3万元的调解意见,由于被告史某并未委托律师,且对该案件的赔偿标准并不知晓,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调解现场,叶金颖一一核对原告方提交的证据及票据,引导双方计算损失金额,并充分考虑原告后续养伤、二次手术产生的费用。

经过叶金颖细致的讲解分析和客观的解释说明,原告方发现因计算方式的错误,导致自己索要的金额过高,被告也对自己的赔偿数额有了具体的了解。通过叶金颖进一步调解,二人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史某当场将8200元兑现到位,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新一年的第一面锦旗,对于叶金颖甚至全院法官来说,是荣誉更是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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