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9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凭借点点火花 交警找到肇事货车

□ 黄文慧

日前,京台高速公路大城段发生一起货车掉落大型货物,致后车碰撞造成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因事故发生在深夜,且掉落货物的车辆已驶离现场,事故处理存在极大难度。为了维护事故中受损当事人的权益,维护高速公路行车秩序,高速交警大城大队立即行动,抽丝剥茧查明案情,凭借黑暗中的点点火星最终确定肇事货车,顺利侦破案件。

2024年12月3日凌晨2时41分,一辆冀J牌照的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方向145公里处时,其拉载的工字钢掉落在高速公路第二行车道。掉落的工字钢大约2吨重,在深夜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犹如“拦路虎”横亘在高速公路上。而冀J牌照货车没有停留,继续行驶离开了现场。2时45分,一辆鲁Q牌照的重型货车就与工字钢发生碰撞,随后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10分钟后,一辆冀R牌照的小型轿车又与工字钢发生碰撞,造成重大损失。

因肇事车辆离开现场,事故处理陷入僵局。高速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反复查看路面监控、卡口,甚至将查找范围扩大到周边大队辖区,比对核查目标车辆。因为事发凌晨,监控视频一片漆黑,民警通过一帧一帧回放路面监控,终于发现一辆重型货车在通过事发路段时,尾部出现了点点火花,由此判定系货物的一端掉落地面,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火星。案件侦办有了突破性进展,随后,民警通过路面监控一路跟随目标车辆,并通过卡口确定该车拉载的确系工字钢。案发后48小时,这辆冀J牌照重型货车终于浮出水面。

2024年12月30日,驾驶员姜某来到大城大队,对案件发生过程进行了确认核实。姜某表示,他由内蒙古去往我省沧州,行驶过程中未发现货物掉落,交货时也未发现货物减少,所以一直不知道出现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结合姜某介绍的情况,民警通过联系收货厂家、核查沿途监控、勘查肇事车辆,确定姜某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同时,经反复与收货厂家核实,清点货物,也更进一步确定冀J牌照货车就是肇事车辆。最终,民警依法认定冀J牌照重型货车驾驶员姜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案件的后续赔偿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

正是高速交警这种“不放弃”的工作态度,才使得这起案件最终水落石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出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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