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红星街37号7-3-601等2处。住宅建筑面积为89.2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为8.51平方米。起拍价:4480000元,保证金:44800元,增价幅度:4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2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龙泉花园东区30-1-803、30-1--803等2处不动产。住宅建筑面积:160.11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12.34平方米。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宿奇、刘佩、刘朝宇: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宿奇、刘佩、刘朝宇(2024)冀0183民初399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183民初39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佩、宿奇、刘朝宇: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佩、宿奇、刘朝宇(2024)冀0183民初399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183民初3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新德堡建材(深圳)有限公司、林保伦:
本院受理原告晋州泰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新德堡建材(深圳)有限公司、林保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晋州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张宁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42799,特此声明。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张秉蔚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1301202211507956,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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