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馆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耐心调解,顺利执结一起挂靠货车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称赞。
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某物流公司车辆挂靠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后履行义务过程中,又与申请人对需缴纳3万余元的过户费及滞纳金再次产生分歧,不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对双方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劝导,并细致解释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履行缴纳过户税费义务,申请人某物流公司承担滞纳金,解决了双方之间因挂靠车辆而产生的矛盾。 李丛 张继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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