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资管”)与河北聚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聚阔”)签署合同编号为:YW-20241231162的《资产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河北资管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聚阔。河北资管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河北聚阔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聚阔履行还款义务及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截至2024年10月21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及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聚阔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息金额(元)仅供参考,贷款本金利息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河北资管联系:0315-5395750或者联系李先生1520002535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聚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原贷款银行借款人名称授信合同(协议编号)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担保方式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编号1高阳联社保定鑫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借款合同》: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借字2020第23292020599647号10,000,000.002,491,452.00抵押+保证保定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卫东、李秀春、杨日、张红哲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抵字2020第23292020424403号、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保字2020第23292020424402号2高阳联社保定市金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企业循环额度借款合同》: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循借字〔2019〕第23292019063284号;《延期还本付息协议书》: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延字2020第23292019063284号18,000,000.007,021,402.69抵押+保证刘建波、郑彬、麻建华、刘卫东、甄永华、王胜利、李素红、康树芳、石大虎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高抵字〔2019〕第23292019054879号、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高抵字〔2019〕第23292019054916号、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高抵字〔2019〕第23292019054895号、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高抵字〔2019〕第23292019054907号、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高保字〔2019〕第23292019054852号、保定市高阳县联社农信高保字〔2019〕第23292019054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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