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冲)“男扮女装”进行网络婚恋诈骗的张某某,日前被沧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4年3月,被害人何某某结识了一名自称张某某的“女网友”,发现对方不仅相貌不俗,而且善解人意,两个人有聊不完的话题,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张某某不断向何某某发送自己的“生活照”,分享自己的生活趣事,其可爱黏人的“甜妹”人设让何某某意乱情迷。
没过多久,何某某便频繁收到张某某发来的各种求助信息,不是自己没钱吃饭了就是自己生病了,要么就是想换个手机,理由层出不穷。为了讨小女友欢心,何某某有求必应,多次转账。随着持续转钱,两人关系不断升温,言语愈加亲密。但让何某某郁闷的是,每次他提出见面要求,张某某总是百般推脱,不能见面的理由也像其求助理由一样多种多样。
两个月的时间里,何某某陆续转给从未谋面的张某某4万余元。面对对方频繁求助且拒绝见面的异常情况,何某某逐渐产生怀疑,将张某某的手机号在其他社交平台搜索,平台显示手机号主人为男性。何某某这才意识到被骗,赶紧报警求助。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身份。看到曾和自己热恋的“女友”竟然是个彪形大汉,何某某的感觉就像吞了苍蝇一样,难受至极。
2024年11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日前,沧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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