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亚勇)1月10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共邀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行政执法机关随机走访居民小区,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整改效果进行评议,发现所到物业均对收费项目和价格进行了重新公示,物业接受委托代收水电费不再向业主收取手续费;不愿继续接受委托的物业已依法交还相应水电行业服务主体实现抄表到户。参加跟进调查的各方一致认为,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得到了整改,取得了预期成效。
2024年10月,曲周县某小区业主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曲周县检察院反映,其所在小区物业存在接受自来水公司委托收取水费时违规向业主收取抄表手续费,并且在进行每次费用结算时强行多收“零头”进行凑整;同时,所反映材料中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侵害业主权益的格式条款,侵害了业主消费者权益。该院收到公益诉讼举报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随机走访有物业服务的小区。经调查发现,所到小区均存在代收水费,以每吨水多收4至5角不等的价格向业主收取手续费,部分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未按照政府定价进行公示或者收费明细公示不详等问题。该院依法立案并于2024年10月16日依法向3个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规定,理清责任,严格履行物业服务行业收费价格监管职责,并加强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审查力度,避免“霸王条款”出现。
被建议单位协同开展整改工作,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到涉事小区物业就违规收费问题与物业负责人进行了解,释法说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召集县域内22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违规收费问题约谈会,要求物业负责人自查自纠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以及物业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问题,并加大对新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审查力度,还对与会各物业负责人当场发放《关于规范水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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